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公告
作者:钨钼云商  发布时间:2020-11-26
政策发布|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于11月25日联合发布“关于全面禁止进口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将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事项原其他公告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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