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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8-2019秋冬季错峰生产通知(附文件)

作者:钨钼云商  发布时间:2018-10-31  点击量:1101


    山东省经信委联合省环保厅26日下发“关于组织实施2018-2019年度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通知”,重点范围涉及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7个通道城市,要求通道城市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2019年秋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基础上,按本通知制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非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实际,参考制定本地秋冬季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

    错峰生产实施时间原则为2018年11月15日至于2019年3月15日,各地根据采暖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污染天气预测情况,可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但错峰生产实施时间最短不得少于2个月,且必须包含2018年12月、2019年1月份。

    方案提出,要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对各类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采取错峰生产措施。对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的,要提高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对行业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同行业其他企业的环保标杆企业可不予限产,包括:钢铁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和大宗物料及产品运输全面达到超低排放的;采用电炉短流程炼钢生产线的等。

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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